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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水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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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点在被子里闷出了一头汗,憋着起床气去开空调,才挨上枕头准备舒坦地睡个回笼觉,蓝星敲开了她的门。

“啊——”

她躺在床上左踢右踹,疯狂挠了几下头,发出抱怨的喊声。

“这么早叫她,她肯定会生气吧。”蓝星自言自语道。

“你也知道啊!神经病!”

她闭着眼,骂骂咧咧地翻了个身。

等蓝点发着懵坐起来时,已经九点了。

她足足睡了十三个小时。

“我是什么睡神附体了吗?”

她匆忙地洗漱,穿上夏季校服,拎上昨晚绝对没有提前收拾好的书包,踩着拖鞋滑到门口,以光速换上运动鞋,走罢还不忘念念不舍地看一眼饭桌上蓝星做好的早餐,接着乘电梯到一楼,以体测八百米的速度跑到公交站——在无数个赖床的早晨,她训练有素,精准提炼出了一套完美赶公交流程。

蓝点垫脚探头,没盼来五十一路,倒是莫名其妙地盼到一辆黑色摩托车在她面前停下,轰鸣声渐熄如打盹。

摩托车的主人是个看起来年纪和她一般大的男生,身穿刺着各种动物纹样的薄皮夹克,摘下头盔,甩甩及肩的长发,落拓中带着蓝点看不懂的潮流。

瞟到他的头发,蓝点才发现自己今天起得太急,忘记带皮筋扎头发了。

“同学,去哪?我捎捎你?”他说。

蓝点假装没听见,继续抻长脖子往马路尽头看。从小到大,无论她怎么调皮捣蛋,都没有和这一类人玩到一起去过。毕竟在长辈嘴巴和影视小说的角色塑造里,打扮成这样的都可以直截了当简称为“混混”,像是会为了收保护费把人拖进巷子里揍一顿的类型。

虽然,她觉得以她的才华,更可能会在巷子里受到混混头子的赏识,接着被收入麾下,成为一个小混混头子。

她脑袋里顺势就冒出这么一个画面——她也穿着刺绣皮衣,头发乱七八糟像流浪汉,把涂子录这种好学生范本一样的人物,在校门口抓住然后丢进巷子角落,叼着牙签或者棒棒糖,插着兜,下巴带着肩膀往后仰出一个快要窒息的怪异角度:“老大,这人我们用什么法子搞?”

想到这里,蓝点的嘴角难以控制地抖了一下。

“你别装了。演太差了。”摩托上的人眯起眼睛瞧她。

“应该也还好吧?”

蓝点彻底破功,郁闷地挠挠头。平时她见涂子录快要被岸半人缠住的时候,就能做到岿然不动,继续做原本的事情,演得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看来还是她没学到精髓,得再多观摩观摩。

“挺差的。你七中的?上车,我送你一程。”男生说。

“我又不认识你。”

“这有什么关系,根本是你觉得我不像好人吧。再怎么样,我也是高中生啊,又不是混混。”男生敞开皮夹克,露出里面的校服,左胸印的校徽下端写的是“福仁高中”。

“你少骗人,云江哪有福仁高中这所高中啊!你就是混混!”蓝点着急要摆脱这个局面,想也不想,脱口而出。

“有啊!前年才办,还没打出名声而已……”

“我车来了,告辞。”

五十一路车来的很是时候,蓝点快步离开。其实他说中了,她这样自来熟的性格,确实和人相处时几乎不在意到底认不认识。可是以往的教诲已经成为本能,她实在不愿意和他多接触。

“你们重点中学的好学生,就知道欺负人,以貌评断一切。”

他发动摩托车,说的话像引擎声一样,断成一节一节地撞进蓝点的耳朵里。

她卡在上车的人流中间,一动不动,短时间内不知道究竟该反驳那句话的哪个部分。

“你叫啥名字,我叫……”

“我叫你星期八,你叫我小水鱼,就这么定了。”

最终,蓝点还是坐上了他的摩托车后座,仅仅是为了反驳“虽然七中很勉强在市内重点中学的名单尾巴吊着,但我在其中实在算不上是个好学生”。至于“欺负人”和“以貌取人”那部分,她沉默了,刚刚是挺明显的,编谎话找补就没必要了,萍水相逢而已。

“小水鱼?这不是乌龟吗?你喜欢别人管你叫王八?”星期八的笑声即使闷在头盔里,也依然很张扬。

她还真不知道小水鱼是乌龟的别称。

蓝点张了张嘴,刮过来的风灌进喉咙,猛地呛到,咳了好几声。

星期八笑得更大声:“王八就王八咯,王八多好,活一千年啊!不过尊重起见,我还是叫你小水鱼吧。”

我现在倒是挺想叫你王八的。蓝点掐着他的皮衣下角,心想。

正巧到一条宽敞的道路,星期八给摩托车加了速度,她的额头在惯性下用力锤在他后背上的某节椎骨上,带了几分故意。

“痛死,干嘛,你该不会是在报复我吧。”

“怎么会呢,星期王八。”

她揉着同样疼痛的额头,还是没忍住说了出来。

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星期八问:“你是怎么死的?”

“车祸。”

“好巧,我也是车祸,缘分缘分。”

“不过,我就在这条马路上,往前大概……两米?或者三米?我也不知道。”

星期八沉默地没有回答。他摘下头盔,单手举在肩膀上方:“给你用。”

蓝点虽是怀疑,但还是接过来戴上:“离七中就差几分钟路。”

“对不起,我忘记了。我以前,也没载过……人啊。”

蓝点觉得他的语气含含糊糊的,有点搞笑,低下头,隔着头盔看自己捏着皮衣的手:“不过我也没有坐过摩托车。”

红灯倒计时结束,摩托车发动。

“喔?所以什么感觉?”

蓝点终于不用吃着风说话:“和我想象的一样,呼噜呼噜刮风到表情都凌乱起来。”

“没了?”

“因为我只能想象到这么多。送你一次科普,我们不像他们,我们的感受和认知力都再也不会增长了,只会停留在最后一刻的水平。打个比方,我从来没坐过摩托车 ,只能借用坐游乐园设施还有汽车的经验,用想象拼凑出一种状态。”

“听不懂。”

“总之,就像是我们只能重复着以前的生活,只是以不同的排列形式进行而已。情绪这方面也是,悲伤是用着以前对某事的悲伤而悲伤,快乐、同情、愤怒、恐惧、困惑也都是。事是新的,情绪都是旧的。”

“啊,那也太糟糕了吧。”

“不过也不要太低估自己,十几年来,经历过的情绪和感受是很丰富的嘛,储存库特别强大,就比如我在自己的葬礼上,运用的就是我小时候看科普书上红月图片的情绪。所以计较起来,也没有什么太大区别。毕竟说真的,活着的时候能体验到的新情绪、新感受又有多少,不也是日复一日。”

说完就到七中门口,她把头盔还给星期八,听见他温吞地说:“还好,我在这之前就喜欢上一个女孩子,不然就来不及了。要是这辈子没喜欢过谁的话,一定好遗憾。”

“哇,看不出来你是这样的人。”她笑着跳下车,拍拍他的肩膀,“谢啦,并且我也没想到你竟然会真的把我载到学校。人不可貌相,你至少是个好骑手。”

他在背后“切”了一声。

走了几步,蓝点发现他竟然跟上来,很不对劲,便问:“你现在又是干嘛?”

星期八的眼神很澄澈,指了指七中校门。

“我喜欢的女孩子就在七中啊,高三六班的袁颂,你认识不?”

从小学二年级起,蓝点就总听同学朋友们讲他们和喜欢的人的故事,他们爱倾诉和询问意见,蓝点爱凭着从言情剧和小说里得来的深厚经验指点江山,所以一拍即合。

那些或酸楚或甜蜜的故事,往往从相遇开始讲。

大学城附近的花鸟市场还没拆迁前,星期八家里在那里开店卖宠物狗,他不爱学习,每天一放学就去帮忙看店,好找借口不写作业。初二寒假,他开始玩摩托车,并且偷家里长辈身份证参加了一些不怎么正规的小比赛,和父母间的关系差到一见面就能打起来,家里就不再给他钱,于是干脆在外面跟着比他大十岁的朋友学摩托车修理,倒卖零件,赚零花钱,每天都很晚回家。

“你这不就是混混吗?还好意思说你不是?”听到这里,蓝点忍不住说。

“为什么?我又不抽烟、喝酒、打架、烫头、纹身。我只是把读书的时间都用在摩托车上面了。”

蓝点噎住:“算了,你继续讲。”

实在有一次,星期八的爸妈受不了了,趁他不注意,把他的东西全部丢出去解决了,然后把大发雷霆的他关在家里。星期八原本打算绝食抗议,饿了一天就受不了,灰溜溜地出来认错投降。他爸妈怕他又学坏,于是也没让他去学校,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带在身边看管。

那阵子,星期八天天都在店里听着狗叫发呆。然后他遇到了袁颂。

袁颂会在上学的午休和周末来店里看狗,只是看,从来不买。星期八的爸妈觉得她是好学生,所以也不赶她,偶尔还会拉着聊天,只聊狗和学校生活。聊着聊着,还会一转头嫌弃地对星期八说,看看人家学姐,就比你大一届,怎么这么努力和聪明。袁颂会不好意思地摇头摆手说,她在学校也就一般般啦。

星期八在店里呆得烦,连带着看袁颂也烦,一次爸妈不在店里的时候,直接冲过去骂道:“有你脸皮这么厚的人吗,只看不买的行为叫啥你知道不?”

袁颂愣住,脸通红,支支吾吾道:“对不起,我家里说必须我中考考上重点高中,才能买,得再等等。对不起。”

星期八看着她红到像火烧云一样的脸颊,没有泄愤成功,心里痒痒的,不得劲。后来知道那是愧疚。

她到中考放榜前都再也没有来了。

袁颂重新出现的时候,带着她妈妈,在店里买了一只出生半年的小泰迪。看来是真的考上好学校了。结账的时候,星期八和她道歉,而袁颂并不介意他说过的话,反而笑得特别高兴:“没关系啊,我现在有小狗了。”

“小水鱼,你知道吗,她笑的时候,我觉得世界都亮了。”星期八对蓝点说道。

这句话好多女生男生都和蓝点说过,而每到这个时候,她都会顺口回复:“你喜欢的难道是灯泡吗?”

“对啊,她就是我的灯泡。”星期八说。

那只半个月大的泰迪被袁颂买走了以后,花鸟市场就开始准备拆迁,家里的店铺也快关了。袁颂最后一次来店铺的时候,买了好多狗粮和小狗玩具。星期八揶揄她是高材生。袁颂害羞得口不择言:“谢谢,你也是。”

星期八大笑。他怎么可能是高材生啦。

家里的店铺微信号有加袁颂为好友,闭店改址期间,他会默默地关注袁颂和她的小狗的动态。他知道她去了七中,选了理科,分到六班,念书一直念得好辛苦。还知道她给小狗取名叫旺旺,她有多爱旺旺。很长一段时间里,他都觉得整个地球只有袁颂值得他去关心。

所以因为袁颂,他打算听家里人的话,真的不玩摩托了,回学校好好读书。

“装一装,有时候我也有自己是高材生的错觉。但确实比不上人家啦,最后只考到民办高中,但对我爸妈来说好像挺好的了,他们一直觉得我初中毕业后,会少管所和拘留所二选一。”星期八说。

“……你还说你不是混混。”蓝点说。

蓝点不自觉地领着他一起走到高三六班的门口。

星期八趴在窗口,很快在人群里找到认真给同桌讲题的袁颂,看得眼睛都要滴蜜了:“她真好看。全世界最好看的女孩子。”

蓝点摸着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问:“那后来呢?”

后来啊,星期八家的店开在离大学城好远的地方,袁颂也搬家了,距离就变得更远。她再也没有光顾过店铺,所以他们也再也没有见过了。

再后来,他读高二,某一天,看到市里有山郊远骑活动,对摩托车又开始心痒痒,找以前的朋友借车,没有和家里人讲,凌晨跑了出去。

“大夏天穿着皮夹克跑出去?”

“对啊,还以为会到比较冷的地方,结果一路热得要死。就真的死了。”

话题到这里,两个人变得缄默。

“你还说你不是混混。”蓝点说。

“对啦,我确实就是个混混。”星期八笑道。

“你问我有什么后悔的事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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