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换成了骆驼驼铃声,在沙漠中轻轻摇晃着,带着些别样的风情。
漫无边际的沙漠与草原完全不一样,更与长安的风景截然相反。
一支商队由东向西出发,这支商队有些许的不同,较之其他商队队伍有些大的出奇,看起来就像是要去做什么了不得的大生意。
商队名叫富贵商队,有些俗气,但是却透露出了最真实的想法。
毕竟路上有各种各样的危险,若是不求富贵,又何必去冒这样的险?
他们速度很快,走到这儿,后出发的他们已经能看见前头有一只率先出发的商队。
那商队也注意到了后头的动静,队伍最后的年轻人调转骆驼,朝富贵商队的领头过来。
来人看起来不过20岁出头,想来是跟着家中的长辈一起过来的。
“我叫张桂田,前头是我们的商队,叫平安商队。”
张桂贵倒也不怕生,就直接往对方商队领头的那个中年男人跟前凑。
他大概有些粗心,并未注意左右两侧的人不动声色地按在了腰间。
那是戒备的模样,直到前头的男人轻轻的拍了两下骆驼,那两侧的人又放缓了紧绷的手臂。
“我叫张致远。”
富贵商队的领头乐呵呵的向他点头,一派和气的模样。
“哎呀,那咱们说起来还算是本家呢。”
“前面那是我们的商队叫平安商队,一示着平平安安。”
行商途中,远途奔袭实在有些疲惫无聊,张桂田就极其喜欢和自己相对以外的人闲聊。
“兄弟,这是也去大宛?”
张志远也是个健谈的性子,他询问着对方商队的目的地。
张桂田没想那么多,加上这本来也不是什么秘密,也就告诉了张志远。
“这两年朝廷不是打仗吗,最缺的就是马匹了,咱们这一倒手啊,能赚一笔。”
“大宛的马匹走这么一趟,危险是危险,但是报酬也是成倍的。”
“若是带回一匹千里马那可了不得嘞。”
对于这话,张致远是极为认同的。当今陛下喜欢打仗,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了,并不需要隐瞒,隔不了两年,总是要出兵的。
眼下解决了匈奴这个大患,往后还不知道怎么的呢。
但是贩马绝对是稳赚不赔的买卖。
马匹的价格向来都是居高不下的,若是好马,那是有是无价的。
大宛的马,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前些河西归了大汉以后做生意的人便多了起来。
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
先前有不少商队靠着卖马发了家,自然引得不少人组建商队纷纷效仿,匈奴都已经歼灭了,这条商路上的危险系数更是直线下降。
“哎,不过我听说这大宛向来吝啬少有马匹出售的,不知兄弟准备的是什么货物啊?”
张志远好奇的询问,他总是对很多事情感兴趣。
想要和大宛做生意,却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一只商队总是抵不上一个国家的。
若是遇上了黑吃黑的事情,那可真是要命,若是对方瞧不上自己的货物,不愿出售,那和白跑一趟也没什么区别。
“嗐,得我也不打听您商队的事。”
“就跟您说说我们商队吧,我们商队是带了一些咱们大汉最近新出的新奇玩意儿,我估摸着这东西大概比丝绸那些还要紧俏。”
说起这个,张桂田还有些不好意思呢。
张志远已听说是大汉的新奇玩样,就大致知道是什么东西了。
纸张,镜子,陶瓷,钟表,一系列的东西。
里面最贵的大概就是钟表,不过也是最有赚头的。
“那咱们差不多。”
既然目的地是一样,那就可以同行。
“那我去跟我们领队讲讲,咱们一块同行目的地都是一样的,一起走安全些。”
“好。”
走在最前头的是博望侯张骞化名张志远,一千兵甲跟随,他们伪装成商人的模样前往大宛。
这一千兵卒都是精锐,加上队伍里还有一个骁勇善战的将军和一个身怀神异的国师。
安全问题是可以得到保障的,从前也并不建议有人与他们同行,如此不是能更好的坐实他们商家的身份。
陈杏看到前头有其他商队便骑着骆驼想要往前头来凑凑热闹。
他们已经在大漠里走了十来天了,整日都是风沙,怪无聊的。
之前来边境的时候是刘彻要求他过来的,此次前往身毒却是陈杏,他自个要求的。
她实在是很好奇,如今的印度究竟是个什么情况?
陈杏用头巾将整个人包得严严实实的,赶着骆驼想要他走快些。
沙漠中的风沙,那不是一般的大,若是不带个头巾,那怕是要灰头土脸的。
就算是洗漱干净了,这风一吹又被糊了一脸。
骑骆驼实在是比骑马方便多了,就单单这速度就不能放在一起比较。
陈杏的马术不怎么样,骑着骆驼倒是骑的欢快。
累了就下来牵着走一走,当然属于陈杏的骆驼,是由霍去病来牵的。
望着大漠落日,陈杏不知怎的,脑子一抽牵过霍去病的手,凑到他耳边嘀嘀咕咕。
“感觉咱俩有点像浪迹天涯的侠客。”
“你是想浪迹天涯,还是想当侠客?”
“大壮哥和二丫妹妹?”
霍去病低头看着眼前欢喜又期待的姑娘,有些意味深长地询问道。
其实不用霍去病回答陈杏,也知道自己这个问题很傻,浪迹天涯还侠客,听起来怎么都像是逃犯。
听着从霍去病口中吐露出大壮哥和二丫妹妹那几个字来,陈杏就尬的想抠脚。
是的,现在霍去病化名叫霍大壮,她叫陈二丫。
当时大家兴致勃勃的想着自己要起一个什么样的化名,毕竟这事实在是稀奇。
霍去病对此不在意,于是乎陈杏就给他代劳了。
“浪迹天涯,怕是不行了。不过二丫妹妹若是想当侠客的话,我倒是还能满足一二。”
陈杏没敢问,直觉这个答案可能会让自己更加羞耻。
夜色黑沉,他们将在沙漠中再次度过一个夜晚。
沙漠中做饭不方便,他们虽然不太缺水,但也都吃的简单。
大多数饭食都是先前准备好,然后存在系统空间里头的。
这会儿直接拿出来吃就是了。
白日太过炎热,叫人没有什么胃口,夜晚又有些寒意。
陈杏做在霍去病旁边,看着锅里的泡面,幽幽的叹了口气,明明香气扑鼻,却叫她的表情苦大仇深。
好似锅里煮的不是吃食,而是一锅即将带走她性命的毒药。
“等到出了沙漠,我带去吃好吃的。”
安抚了陈杏两句,随后霍去病起身,往放行囊的那处去二丫妹妹找点其他的了。
他记得骆驼上挂着一个袋子里头装的是一些小零食,零食早上那会儿没人注意他们的时候陈杏偷偷拿出来的。
一看陈杏这表情霍去病就知道她在想什么,其实说实话,他也有些受不了这泡面了。
一回吃的时候只觉得甚是美味,第二回吃的时候也觉得美味。
连带着吃了两天就有些难受了。
没有办法,这两日都和平安商队一块同行,有些东西不好在他们面前表现出来。
相比于对方的囊,他们有口热乎的吃,已经很是不错了。
张骞瞧着对方,对着锅里的泡面流口水的模样,让人拿来几个碗,一人给他们分了些。
平安商队的领头人名叫张海,是个和张骞差不多岁数的中年男人。
对方蓄着长长的胡须,眼睛边上留着一道疤,一双眼睛锐利又凶狠,看着宛如土匪一般有些吓人。
但是相处过后就知道对方是个温和的性子。
张海有些不好意思,冲着张骞道谢,“在这沙漠里吃了十来天的馕了,确实有些受不住了。”
“不知你们这面有没有卖的,能不能卖我们一些?”
泡面的味道确实十分霸道,先前张海就已经闻着那味道偷偷咽过口水了,不敢想象这东西吃到嘴里该有多美味。
劲道的面条,香辣的口感,叫张海都舍不得一口咽下去。
汤汁泡了囊吃,就连干巴巴的囊都变得美味了起来。
张桂田用期待的眼光看着张骞,希望对方能答应下来,这样他们回去的时候吃点这个泡面,用汤汁泡糊饼,日子便好过多了。
虽说这东西要用开水泡,开在沙漠里稍柴点火不是件容易的事,但也不是做不到。
烧壶开水可用不了多少水。
张骞却是笑着摇头,这东西说实话,他也吃的够够的了。
算上明日上午就能到大宛了,想来国师应该也不会拿出太多的泡面。
“留的倒是不多了,卖给你们,怕是不太成的,拿去尝尝味道倒是可以。”
张海连连道谢,不要钱拿到这些东西,叫他有些不好意思。
瞧见这商队里还带着个姑娘,张海实在有些好奇。
“你一个姑娘家也跟着出来行商呢?”
陈杏乐呵呵的捧着方才霍去病给他冲了一碗速食汤,“这不是跟着我大壮哥出来长长见识吗?”
大壮哥这几个字从霍去病嘴里说出来,陈杏不好意思,她自个说倒是顺嘴的很。
“咱们这行商危险着呢,姑娘家不太合适!”
其实张海的意思并非是女人比不上男人,而是事实因着体力上的差距是以双对,大多数是男人。
姑娘家如厕洗漱等等方面都不太方便。
真实的原因,陈杏自然不可能跟他们讲,便笑呵呵的敷衍过去,“我就是想出来看看。”
张海点点头,又想起什么,忍不住再次提醒一句,“那你可得跟紧你兄长他们,快到大宛的地方有些乱。”
“这咋说?”
“前两年的,我和大伯一块过来这边的时候遇到了劫匪呢。”
“还好,留了我们一条小命。”
听闻这话,霍去病若有所思,专门打劫来往的商队,这事儿当真有些意思。
不过,霍去病和张骞都没太注意,要是他们的商队被打劫了,那不是正好有了理由吗?
然而,大家伙都没想到,最先遇到的不是劫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