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想给沈淮一个惊喜,姜喻事先并没有在手机上给他打招呼。
到了嘉安,姜喻直接拿上便当去了沈淮二楼的办公室。
办公室门开着,但是里面却没有人。
姜喻心里有些失落,有点怕他有事在忙,又或者和别人一起约好出去吃午饭了,她也懊恼,却并不是为可能白来一趟了,而是懊恼自己应该提前说一声的,这样好歹能见一面。
她叹口气,就站在门口抱着一丁点希望给他发消息:
【你现在在哪儿呢?】
等了半分钟才收到回复,【在医院,怎么了?】
刚刚脸上还布着愁云的姜喻不自觉就弯起了嘴角,心里的失落懊恼也因为他这简单的一句话烟消云散。
【那我怎么没看到你?】
【你来嘉安了?我刚在和谭碂谈事情,你在哪儿,我现在去找你。】
【你办公室门口。】
【我马上回来,你先去我办公室等一会儿吧。】
姜喻把手机放回包里,小声哼着歌进了他办公室。
她自觉坐在沈淮平时坐的位置上,刚一抬眼,就看见干净整洁的桌面上躺着个粉色的便当盒。
正准备把便当拿出来的手一顿,口中的哼歌也戛然而止,姜喻抿起唇,在心里冷笑。
他还挺受欢迎。
她咬着牙把自己准备的便当放在桌子上,就紧靠着那个粉色的便当盒。
沈淮应该是发完消息后就赶回来了,此刻出现门口,头发还有些乱。
他看见坐着的姜喻,眼里泛起浅淡的笑意,“怎么突然想起来要来嘉安?”
他一边说一边走近,看见桌上的两盒便当后明显一愣。
姜喻“哼”一声,也不看他,眼神瞥向那便当,语气有些阴阳怪气,“不来怎么知道原来沈医生这么受欢迎,又有专属便当了。”
“又”这个字被她咬得很重。
她记得,之前为小橘的事经常来医院的时候,也撞见过有女生来给他送便当。
不过那次他没吃,好像是因为里面有西兰花,他从小就不爱吃那个。
姜喻双手抱在胸前,既不看他,也没有要给他起身让位置的打算。
沈淮站在桌前,有些哭笑不得,他刚刚出去的时候桌上还没有东西,怎么一进来就多了两盒便当?
他把那两盒便当推到一旁,不太熟练地哄人:“你这几天好不容易有点休息时间,走吧,我带你出去吃。”
听见沈淮的话,姜喻突然就泄了气。
是啊,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时间,该好好看看他才是。
而且,她现在还不算他的女朋友,为这事生起气也别扭得很。
姜喻想着,终于放下双臂,看向沈淮。
看见想念的人就是会觉得开心,明明刚刚还别扭地吃醋,一看见他那张脸,还有一如往常干净的眼,姜喻便又不自觉地弯起唇角了。
她站起来,把自己准备的便当移到桌子中间,打开给他看。
“那可不行,昨天晚上我照着菜谱研究好久才做出来这份便当的。”
姜喻活了二十几年,自己下厨的次数屈指可数,却硬是凭着一腔热情,在今天早上赶着时间把这份便当做好了。
虽然只是些简单的菜色,摆盘也没有那么精致,但是好歹看着能入口。
她做好的时候满意地不得了,但真把它摆出来见人了,又不免有些紧张。
沈淮有些惊讶,“这是你自己做的?”
姜喻点点头,“嗯”了一声,又问:“怎么样,看着还行吧?”
沈淮看着那盒便当,不由自主回忆起姜喻小时候玩过家家都能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的模样,没由来地溢出一声轻笑。
姜喻还以为他是觉得她便当做得不好,一听就不高兴了,把便当盒盖上,气呼呼瞪他:“笑什么笑,不喜欢算了,我拿去送别人。”
沈淮忙拉住她准备收回便当盒的手,“别,我很喜欢,只是想到了小时候的事。”
姜喻狐疑地盯着他,他无奈地按着她的肩膀让她坐在椅子上。
“真的,看起来就很好吃,”他绕到她背后,去翻挂在椅背上外套的口袋,“你平时工作这么忙,不用浪费时间辛苦做这些,见到你我就很开心了。”
姜喻把便当摆正,闻言小声嘟囔:“给你做,不算浪费时间。”
沈淮从口袋里掏出个小盒子,递给姜喻。
姜喻接过,也没急着打开,问:“这是什么?”
沈淮坐到她对面,打开便当盒,“之前跟你说过的手链,今天正好送给你。”
姜喻眼睛一亮,打开盒子,把手链拿出来,在手腕上比划着看。
“比照片更好看呀,”她目光转向沈淮,“你还随身带着啊。”
沈淮夹了一块鱼肉送进嘴里,先“嗯”了一声,等咽进去后才说:“我怕也许什么时候就会遇见你,到时候可以直接送给你。”
他说完,又尝了尝别的菜,夸道:“很好吃。”
姜喻闻言一喜,“真的啊,我还是第一次做呢。”
“真的,”他又夹了一块排骨,递到她嘴边,“你来的时候吃过了吗?尝尝看。”
姜喻自然地前倾上半身,咬下那块排骨。
仔细品尝过后,她的评价是:尚能入口。
这也不怪她,她平时什么山珍海味没尝过,就她自己赶时间做出来的这菜,真只是勉强能吃而已。
“唔,我来的时候吃过了,你吃吧,我下次努力做的更好吃点。”
沈淮放下筷子,看向她的眼神温柔又认真,“不用为这努力,我做饭很好吃,以后我给你做。”
姜喻听了弯起唇角,“我嘴可是很挑的。”
“那我努力做得更好吃。”说完,他又看向她手里拿着的手链,问:“怎么不戴上?”
姜喻伸长了手把手链递给他,语气带上了点撒娇的意味,“我一只手戴不方便,你帮我戴。”
于是沈淮便接过那条手链,站起身走到她身边,弯腰低头认真注视着姜喻白嫩纤细的手腕,用手链将其缠绕起来。
手上传来的触感轻轻柔柔,又酥酥麻麻的,跟之前和他牵手的感觉一样。
姜喻抬头看他低垂着的眉眼,紧接着,眼神又不受控制地往下移向他的嘴唇。
沈淮的嘴唇很好看,既不太薄也不太厚,兴许是方才吃完饭喝了口水的缘故,上面还残留着些水光。
两人现在的距离很近,近到她只要轻轻一抬头就可以不小心吻到他。
姜喻轻咬着下唇,心里两个小人在打架。
“要不然趁机偷亲下算了,反正他应该也会很高兴。”“不行不行,名不正言不顺的,会吓到他吧。”
两个小人还没争出个所以然来,沈淮就直起身了,没来得及失望,他就让她看手腕上的手链。
“戴好了,看看喜欢吗?”
姜喻咽了下口水,遮掩着将目光转向手腕上的手链,注意力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
这手链好像天生就该戴在她手上似的,精心镶嵌的钻石闪烁着干净细碎的光,衬得她的手腕更加白皙纤弱。
姜喻抬起手,让手链正对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由衷赞叹:“真漂亮。”
沈淮就站在逆光的角度,看到她高兴的样子,也露出了个浅笑,“你喜欢就好,我第一次看见它的时候,就觉得它很适合你。”
“这真的是你碰巧看到买的?”姜喻放下手腕,盯着他的眼睛。
沈淮面不改色,“嗯。”
姜喻撇撇嘴,摆弄着手链上面的银质的装饰,“你就别骗我了,我平时很喜欢收集这些钻石首饰,这条手链被拍卖的消息,我在杂志上看到过。”
姜喻眯着眼睛做回忆状,“什么时候看到的呢,我想想啊,”她突然抬起手,“想到了,大概四五年前吧。”
她没瞎说,那个品牌是专注设计钻石首饰的,素来就以切割工艺和独特设计闻名,她平时就很关注。
而沈淮送的,就是那个品牌五年前设计的一条独一无二的手链,叫作春天。
听说设计师在取这个名字的时候,灵感来自于余秀华的一首诗歌,叫《我爱你》。
“春天”在一场慈善晚会上进行拍卖,姜喻那个时候在忙别的事情,直到在杂志上看到相关消息后才知道它已经被一个神秘买家给高价买走了。
她看到杂志上的照片时就很喜欢,还托人打听买家了好久,可惜没有结果。
没想到,五年前的遗憾,通过沈淮的手,又奇妙地戴在了她的手腕上。
姜喻站起身,在沈淮眼前晃着手链,微微倾斜着身子靠近盯着他。
“说吧,那个时候买来是打算送给谁的?”
沈淮被揭穿也没一点心虚的样子,面对她的眼神既没后退也没闪避。
“送给你的。”他语气里的认真不似作假,姜喻一愣。
沈淮回视着她,眼神里是不自觉溢出的神情。
“你小时候就喜欢亮晶晶的东西,买下它的时候我就在想,如果有一天我还能遇见你,一定要亲手送给你。”
听到这些话,姜喻明明应该高兴的,可却莫名的鼻腔一酸。
她装作不信的样子,扭过头不再看他的眼睛,“我不信,你明明先认出我,怎么那个时候没送给我,而且,还一直对我冷冰冰的。”
沈淮唇角扬着,却是在叹气。
“因为你就是我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