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荡;
颠簸;
剧痛。
两辆闪着红蓝警示灯的救护车在市区的街道上风驰电擎,前方有铁骑为它们开路,最终在第一人民医院的急诊部大楼下轰然停下,等待已久的医务人员立马推着铁架床冲上前。
抬下来两个血迹斑斑的担架。
两盏手术灯亮起,远道而来的郑局见到这情形简直气得要爆炸,在手术室门口破口大骂:“应戈要是有什么闪失,老应队和孟春逢的亡魂怎么安息?啊!他们不得掐着老子的脖子质问我怎么把他们女儿照顾成这样!”
应戈作为公安烈士遗孤,自四岁起就被全方位秘密保护着,要是她出了什么闪失他们老应家也就真绝后了,郑家荣自从好兄弟牺牲之后就成了应戈的干爹,尽管这孩子从来都没有承认过。
姗姗来迟的北桐市局局长陈尧资猝不及防就被他喷了一脸的唾沫星子,只能用年底到省厅开会碰面的那一点交情劝他先不要着急上火。
让郑家荣着急上火的还不止应戈,傅斯敏是省厅秘密安插在边境埋伏了九年的功勋卧底,即便那次任务失败了也还算差点就获得最高荣耀的警察,要是出点什么意外,估计她家里人和省厅都不会善罢甘休。
护士匆匆抱着两个文件夹走出来,语气焦急:“现在两位伤者都要进行手术,叫她们家属过来签字,伤者一腹部中弹失血过多已经休克了,伤者二没有伤到脖颈大动脉与声带,刀片卡在锁骨附近,但是血止不住。”
“现在在里面躺着的是我们市局的参加缉毒任务受伤的警员,不需要家属签字,该怎么做就怎么做。”郑家荣把文件夹接过来匆匆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签名的手一顿,又说:“去通知一下傅书稷,快去。”
-
手术室的环境很嘈杂,各种医疗器械运行发出规律地滴滴声,穿着手术服的医护人员围在手术台旁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开刀前的准备。
多年刀尖舔血的经验早就了她超乎常人的心理素质与身体素质,都到这个时候了,她的意识还是无比清醒,伤口传来的钝痛弄得她浑身都在颤抖,猩红的鲜血顺着皮肤蜿蜒到手术台上。
据说人在死前都会经历一段走马灯般的时刻,傅斯敏觉得,这没有那天那么痛。
护士见她目不转睛地盯着心跳呼吸频率记录仪,以为是她害怕,俯下身抬手虚掩着她的脸,迫使傅斯敏闭上眼,温柔地哄道:“不怕昂,你会没事的,很快就好。”
傅斯敏一愣,眼睫微动。
紧接着她感受到有一股凉意顺着自己的血管从手臂蜿蜒而上,慢慢地,意识开始模糊,最终坠入一片深海之中。
2016-6-4,缅甸仰光。
少女被一群人簇拥包围,身上穿着干练的白短衬,下搭一条粉色阔腿裤,满头漂亮的栗色卷发被扎成了高马尾,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被夏日午后的阳光照得闪闪发光。
海风呼啸,远方一望无际的湛蓝海洋一浪推着一浪,地平线上方一轮红日在人看不见的地方徐徐落下,海鸥在头顶盘旋鸣叫。
而在她们眼前的,则是琴穗上个月过生日时四叔送的生日礼物。
只见一只半人高的狼犬被关在笼子里,它拼命地嚎叫、示威,更显得它的凶猛健壮。
就是因为狼犬不够听话,现在琴穗她不喜欢这个生日礼物了,所以需要解决掉。
彼时的傅斯敏21岁,这是她在缅甸卧底的第三年,在秦骇身边才刚刚混出头。她站在恭维着大小姐的人群之中,在伺机找到能够转入到加陵阵营的机会。
也许是家族遗传的因素使得她也是一个神经质的人,琴穗并不愿意就这么简单地处理掉这只麻烦的狼犬,反而想了个更好的游戏。
她眼里满是近乎嗜血的兴奋,单手叉腰静静地扫视着面前的人群,所有人都知道她是个被父亲与丈夫宠得骄奢蛮横的大小姐,也都不愿意为讨她欢心而丢掉姓名,纷纷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莫约两分钟之后,琴穗似乎是物色到了心仪的目标,嘴角一勾,抬手指着傅斯敏便说:“你。”
傅斯敏故作意外地抬起头与她对视,随即微微点头,人群自动为她们让出了一条路。
琴穗顺着这条路朝着她款款走来,一把开过刃的蝴蝶刀就这么重重地砸在了傅斯敏胸口,又顺势跌落在沙滩上扬起一地灰尘。
“你帮我杀了它,怎么样?”话虽然是以疑问句的方式提出来的,但她的动作让人不容置疑。
只见琴穗抬手捏住傅斯敏的肩膀,就这么硬生生地让她半蹲半跪下去捡起那把刀。
傅斯敏把它捏在手里掂量掂量,似乎是在熟悉它的重量与手感:“为什么会是我?”
话一出来,周遭时有的窃窃私语声瞬间凝滞,她还是第一个敢这么问琴穗的人。
琴穗作为曾经缅北军阀、现在三巨头之首的加陵捧在手心上独生女,从小就是要星星连带着月亮一起送过来,坐拥着自家老爹的亿万财产,性格是出了名的刁蛮。十七岁被送到澳洲留学四年回来后就更怪了,平日里不主动讲话,但只要一点不顺心的事情发生就能闹得所有人心力交瘁。
当然,大家都只敢在背地里蛐蛐这位大小姐,毕竟有琴穗上次把忤逆她的人直接推进海里喂鲨鱼的前车之鉴在,各位都尽可能地顺着她、哄着她过日子。
“因为你的脸,”她说着,纤长的手抚上了傅斯敏那张青涩却惊艳的脸,“让人觉得恶心。”
啪。傅斯敏没有握刀的手轻轻握住琴穗搭在自己脸上手,最终微微偏头一吻她的指尖,目光紧紧地黏在面前的人身上,顺从道:“好,我尽力做到最好让您高兴,小姐。”
别听她话说得真诚,眼神却透着丝丝寒意。
琴穗满意地将自己的手抽回来,微笑着示意保镖将笼子打开。
狼犬如离弓之箭般窜了出来,灰蓝色的眸子写满了愤怒,必须得有三名保镖拉着它背后的项圈才勉强将它给控制住,唾沫丝随着嚎叫声滴落到沙滩上,凶得让人发怵。
傅斯敏起身举步走近,抬手一扯垂在脑后的马尾将头发弄紧,一扬手,她身上穿着的黑色皮夹克外套就被扔到了一旁。
21岁的傅斯敏并不像现在这样张扬,喜欢露肤度高的衣服,相反,她此时穿着件领口洗得变形、布料发白的黑色宽松T恤,长裤不知道是特意设计的还是怎么样,裤脚拖出一圈流苏。
保镖们一松手,狼狗冲向人群,傅斯敏操刀刺向它。
起初,傅斯敏并不占优势,对手的力量实在是太强了,她只能被动地防守,等着找到规律与时机。
身旁的人群对这些是喜闻乐见的,身旁尖利的起哄喝彩声四起,无数双眼睛都不怀好意地望向中间这个与狼狗肉搏的瘦弱黄毛丫头。
“咬啊!咬!咬死这个小娘们!”
“嘬嘬嘬!上!上!”
……
傅斯敏抬眸注视着它灰蓝色的眼睛,眼睁睁望着它闪电般冲上前。
她痛哼一声,狼狗已将自己扑倒,直直地咬向自己的领口。
傅斯敏往后微仰,黏腻的唾沫丝落在自己耳边的发丝上,裂帛声响起,自己能清楚地感受到衣服被它撕开了。
就在第二下攻击落下之前,她本能地抬手,它咔吧一下咬住她的小臂,刺骨的疼痛传来,猩红的鲜血与冷汗一同淌出,将衣服浸透。
傅斯敏咬牙摸到了身旁的那把刀,一扭膝盖翻身就将狼狗压在身下,对手拼命挣扎,发出的嚎叫与四周的欢呼声渐渐扭曲成变调的背景音。
没有人相信一个女人能做到从一只恶兽手中全身而退。
身下的庞然大物一发狠起身,傅斯敏平衡不得重新到底,扬起一地灰尘。
它咬死了傅斯敏的小臂不松,如果她硬是要到上方制压它的话,那么这手臂大概率也是不能要的了。
可傅斯敏就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
只见她扭身一个鲤鱼打滚就将狼狗的后肢给绞死,小臂血肉翻起,最终干脆利落地刺穿了它的脖颈,血如瓢泼大雨半倾洒而出,模糊了傅斯敏的视线。
霎时人群沸腾了,蹦跳吼叫,唏嘘声在上空盘旋环绕,迤逦而去。
傅斯敏剧烈喘息,一脚把狗踢开之后,用衣角擦了一把脸上的血坐起身。
她的半个上身都裸露出来,左侧肩胛骨内衣肩带之下,一朵山茶花静静绽放。
目光越过面前这群魑魅魍魉猝然在远方停下的黑色牧马人前停下。
牧马人前站着两个男人,一个西装革履,一个穿着件白色的内搭外套件黑色衬衫,他们有说有笑,瞧起来关系很不错。
琴穗小跑着上前,休闲穿搭的男人一推架在鼻梁上的银框眼镜对着她张开双臂。
两人在落日余晖下接吻拥抱。
琴穗目光柔柔地望着他,玄烨从裤兜里摸出一包纸巾为她擦拭着额头的汗水,说:“刚才玩得开心嘛?”
他们新婚刚满一年,正是婚姻之中最浓情蜜意的时候。琴穗挽着玄烨的手臂向他撒娇,抬手指了指傅斯敏,扭头道:“阿烨,我想要那个人到我身边干事,我喜欢她。”
玄烨抬手揉了揉她的头发,在她耳边问道:“谁啊?”
这么一说,倒是提醒她了,琴穗根本就不知道傅斯敏叫什么名字。
身旁的秦骇顺着她的动作望过去,眯着眼辨别了许久,笑道:“shimely。”
“shimely?”
秦骇点点头,他和玄烨的身量都很高,两人一块将地面挡出一片阴影:“是在我这边做事的一个小姑娘,如果不是琴穗小姐提起来,我可能还真一时半会不记得这人,但我听我手底下的人说她干事很利索并且还挺狠。怎么,您是想要把她从我这边挖过去?”
琴穗在自己丈夫的同学面前也很放松,反问道:“难道秦先生不肯吗?”
秦骇摆摆手,笑道:“没有,如果您开心的话,我很乐意。”
与此同时,傅斯敏踉踉跄跄站起身,身上的衣服毫无疑问不能穿了,她干脆脱下来直接用牙撕成条当成绷带简单地处理了下伤口,拍了拍身上的沙子想要去捡起自己的外套。
她很清楚自己现在的摸样肯定很吓人,浑身不知道是狗还是自己的血。
倏地,一件厚实的风衣外套就披到了自己肩膀上。
她回过头与琴穗对视。
“我这件外套反正穿了三次也不想要了,你拿去穿,回去直接帮我扔掉就好。你那件那么薄,我可不想你穿出来勾引我老公。”琴穗的表情有些嫌弃,双手分别揉了揉她的左肩与右臂,“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人了。”
-
2017-1-29,缅甸掸邦。
枪林弹雨中傅斯敏护送着加陵穿行在深山之中,身旁的保镖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最终只剩下她。
在这个片满目疮痍的罪恶大地上,黑吃黑的混战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今天不是这个仇家上门,就是那个集团想要你所拥有资源。
身后的追兵接连爆出缅甸大骂,继续用着极其浪费军.火的扫射方式。
空气中弥漫着硝烟、鲜血混杂在一块难以言喻的气味。
傅斯敏到琴穗身边干事快一年了,但这大小姐基本上后来忘记还有她这么一号人,而今天,就是她出头的最好机会。
到绝境之时,她将加陵藏在土坡后,打算自己去引开追兵。
加陵是个忠诚的信徒,越是到紧要关头就越是喜欢问一些莫名其妙的问题,他从裤兜里拿出珍爱的核桃握在手心里把玩,浊黄的瞳孔直直地盯着面前的年轻人。
他问:“你多大了?”
傅斯敏半蹲在一边整理着身上剩余的弹药,头也不回地回答道:“22。”
加陵若有所思:“22?那比我女儿还要小上两三岁。你为什么会在这干事?”
“我17岁就在这了,走投无路就投靠您,能吃饱还有地方休息,我很满足。”傅斯敏适时表达着自己的忠心。
说罢,她谨慎地微微探身看了看前侧方,膝行过来给老头留下大部分的子.弹。
加陵望着手心里还有犹带温度的子.弹,问出来最后一个问题:“你不怕死?”
傅斯敏的脚步一顿,似乎也没有将他当做自己的老板,微微侧身吝啬地回答:“人都是会死的。”
记忆的最后,是她带着伤口跌入湍急的河水中,冬天过去一半,正值严寒,东南亚平均二十度的天气里,河水冰冷砭骨,冲击在身上让人头脑发昏,飘飘荡荡不知道要去向何方。
醒来之后,自己是躺在温暖的床铺上,被柔软的被子裹着身体,阳光在房间里留下痕迹,床头柜上的百合犹带露珠正散发幽幽的香气。
映入眼帘的是加陵,傅斯敏听见他说:“你是个很有福气的孩子,漂流了几十米被拦在岸边,以后就做我的义女怎么样?琴穗该有的,你都不会少。”
她挣扎地坐起身,声音沙哑,但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敲在加陵心上:“我不要,与其做个花瓶,还不如与您做兄弟一起干实事。”
——“好。”
-
应戈的伤恢复得很不错,第三天就能够颤颤巍巍地扶着ICU光洁的墙壁下床走走了,郑家荣与刘沛明等人轮番过来看望她,并送了一堆补品。
她天天看着堆在病房里的那堆野山参、灵芝、蛋白粉等五颜六色的礼盒简直头痛得不行,而等到自己整理的时候翻到刘沛明那小兔崽子送脑白金与安神补脑液心里就更是有一万匹神兽奔腾而过。
一周后她出院前换上自己的常服做到第一件事情就是要去的傅斯敏的病房看望一眼自己的心腹大患,其实应戈早就知道傅斯敏病房的位置在哪了,但碍于穿着病号服去“病友见病友”太没有形象与郑局所谓的“伤筋动骨一百天”谬论把自己死死摁在病床上休息的原因,她还没有去慰问过。
应戈嘴角不自然地勾起,刚踏出一只脚后猝然想起什么,最终还是灰溜溜地跑到那堆补品里面拆了瓶枸杞红枣奶握在手里。
傅斯敏可没有她这样的好关系住单间,她所待的病房是个三人间,应戈进去的时候正值中午,里面家属带来的各种饭食飘香,鸡汤味充分浸润了她的肺。
相较于旁边两张病床的热闹场景,傅斯敏这就显得有些冷清了。
应戈拉开隐私帘发现这女人还在睡,整张脸埋进了枕头里,黑发如同海藻般在洁白的枕头上四散开。
懒。应戈下意识地就在心里吐槽了这人。
考虑到傅斯敏从某些方面上来说伤得比自己重,还对自己有恩,应戈也是尽了领导该做的事情,没有再过多地说些什么。
她低头瞥见她脖颈上贴了张祛疤的无菌敷贴,暗红色的血微微渗透到最外边。
彼时正值盛夏,临近夏至窗外的阳光猛烈,越过防盗网尽数洒在了病床上,还时不时带了摇曳的树影。
应戈心里起了一个念头,气血用上头的时刻在她超强的执行力作用下就已经俯身去做了。
手指轻轻拨开散在上面的发丝,检查着那个伤口,瞧起来这一周傅斯敏恢复得也很不错,伤口既没有增生也没有感染,愈合到剩下最终的入刀口的位置。
医院提供的病号服都是均码的,但套在傅斯敏身上还是有些宽大,这会她又是侧睡,透过松垮的衣领,应戈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她左背上有个阴影。
应戈一挑眉,心道:是疤吗?
她凑前,下一秒就和傅斯敏对视。
这简直是最恐怖的一秒钟,也究竟不知道是谁被贴脸开大,此时两人之间的距离极近,鼻尖擦在一起,仿佛就像个借位吻。
紧接着,傅斯敏无语道:“好啊,领导你趁着我睡着竟然非礼我。”
应戈像被鞭子猛地抽了一下似的弹开,闻言反驳道:“我这是在看你伤口恢复得怎么样,要是不好,我怕你抓着我疯狂索赔,然后到我家门口一哭二闹三上吊。”
傅斯敏坐起身,仰头指了指自己的脖颈:“检查这里需要扒拉我领口吗?我知道我很有料,但是我有的,你也有,也不必羡慕到这个程度吧。”
砰!一口千斤重的大铁锅就这么猛地砸到了应支队长的脊背上。
见她不说话,傅斯敏又自顾自地“委屈”:“我就说你上次在地道那含情脉脉地看着我就是不对劲的,喜欢我也不能这么做的,领导,爱是克制。”
恶心不死你。
应戈怕自己再解释多一句就要多背上几口大锅,然后用自己的脊背炼成市局那些小崽子那钢铁般的意志力,于是直白了当道:“我今天出院,特地过来看看你,下午我就回江畔了。郑局那边说,你还要多休一个星期的假,趁着这个时间好好休息一下。”
意思就是带薪休假,真正的养老生活。
傅斯敏整理了下自己的衣领舒舒服服地往后一靠,摸过一旁充电的手机解锁点进支付宝,一看余额十块八。
她最近穷得有点窘迫。
“放假你不开心吗?”应戈看她表情有些微妙。
傅斯敏点进拼好饭,闻言笑道:“开心,当然开心,想到终于不用再天天挨你骂,我就高兴得要辞职。”
其实在她心里,跟谁卖命无非都是一样的,若一定都要异同的话,那区别就在于,自己的目的最终有没有实现。
“你家里人呢,我怎么从来都没听过郑局讲起来过?”时间已过一点,旁边的两张病床已经开始午休了,而傅斯敏应该连午饭都没开始吃。
“我说我父母双亡,他们看我可怜把我捡回傅家当狗养,然后又觉得我不讨喜想弃养行了吧。”
傅家这钓鱼佬世家在江畔可谓是家喻户晓,不仅兜里钱多多,而且还爱做慈善,各种爱心公益计划到处捐钱到处跑,在全江畔市乃至整个Y省拿到了可以与隔壁北桐楚家PK的好人卡。
应戈觉得肯定是傅斯敏从小被娇生惯养着长大,在爱里养成了她可以表达自己的需求、不顾及后果的性格,这种玩笑话她张嘴就来。
“你吃过午饭了吗?”
傅斯敏把手机摁熄,瞥见她拿过来的那瓶红枣枸杞奶:“对呀,所以你能不能让我白吃你一顿饭啊?哇塞,你这是专门拿给我的吗?谢谢谢谢,雪中送炭,我等会就忘记你这交情了。”
说罢,她也是毫不客气地拿过放在床头柜上的这瓶奶。
应戈说到底也是个反差人物,要是她在警员们面前没有这么地凶神恶煞的话,没准还真能在局里集齐108张好人卡,然后召集神龙实现人生愿望。
人傻钱多,不对,人美心善的应支队长适时地冒出一句:“那你想吃什么,饭还是面?”
傅斯敏:“?”
瞧着面前的人打开了某袋鼠软件,她才说:“饭吧,除了海鲜、红糖之外随便点,我不怎么挑食。”
拼好饭订单取消成功!
莫约半小时后,傅斯敏盘着腿坐在病床上心满意足地吃着她的隆□□脚饭,她吃什么看起来都很满足,比那些吃播让人看了还要有食欲。
不过也很快,傅斯敏扒拉完最后一粒米把塑料用餐盒塞进了床边的垃圾桶,随即拿过应戈拿过来的奶。
折起一角用嘴撕开之后喝了一大口。
这厢应戈在和刘沛明讲着市局接下来收尾工作的事情,凑巧他电话打了过来,她也打算走了,一扭头就恨不得自己此刻是盲人。
傅斯敏舔了舔唇边的奶渍,两人的视线相撞又一触即分。
应戈漫不经心地扭过头,抬手指了指自己耳边的手机示意自己先走了要打电话。
“走吧走吧走吧。”傅斯敏说。
医院走廊头顶的声控灯随着她的脚步声亮起,身边来往的患者和家属擦着应戈的肩膀而过。
话筒里刘沛明说:“头儿,内网里没有关于‘玄烨’这个代号的记录,你也许要对接一下国际看看有没有人这人了。”
应戈脚步一顿:“怎么会?”
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凡是做过了某件事情就绝对会留下过痕迹,更何况玄烨应该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人,那一定就要参加一些行动积累自己的威望,那就不可能说查无此人。
刘沛明蹲在支队长办公室心惊肉跳地盯着电脑屏幕,因为他俩也是偷用郑家荣的口令登上的内网,生怕下一秒支队长办公室的门就会被人暴力地从外面推开。
然后他就要被郑局用手铐勒死,填进新建的警员宿舍楼的混凝土墙上。
“是这样的,根本就没有这个人任何资料。头儿,你说他会不会一直都在国外活动,只是凑巧今年在国内发现了致富之路来这发展了?”
面前的电脑屏幕是提示刷新的界面,刷新之后则是空白的。
没有任何资料的话,那傅斯敏又是怎么知道有这个人的存在的?
应戈心里泛起了这个问题,她在北桐工作的那几个月据说是做情报学工作的,但查无此人的话,她能从哪里知道这么多准确的情报的。
思索良久,她最终说:“刘沛明,你先去安顿那些被拐卖妇女,这件事情暂时先搁置,先把手头该做的工作弄好,我今天下午就到江畔。”
刘沛明一面为退出登录而感到轻松,一面又为他们英明神武的队长而担忧:“头儿,你身体还没好全呢,先别这么着急上班,趁着这个时间就先把以前那些职业病养好嘛。”
应戈闻言就笑起来:“这种小伤我以前还挨得少吗?你就等我回去就好,其他的不用你操心这么多。”
把电话挂断后,她叹了口气顺着指路牌找到了洗手间。
水龙头冒出的水流哗哗作响,应戈专心致志地搓洗着自己手掌,脑袋里猝然就窜出某个画面激得她整个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抬头时,镜子里的她,双耳红欲滴血。